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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经济与管理学院考生守则

一、 考生应凭学生证(或校园卡或身份证)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。

二、 考生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,迟到30分钟及以上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;开考3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。

三、 考生只允许携带必备的文具进入考场。

闭卷考试时,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、纸张(包括白纸)和通讯工具、电子词典、具有存储或发送(接收)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用品;

开卷考试时,只能携带任课教师规定的资料。

四、 考生进入考场后,应按指定座位就坐,清理书桌并检查是否有文字、公式和表格等信息,如有上述情况,须在考试开始前向监考老师报告。

五、 考生拿到试卷后,应立即将姓名、学号等信息写在指定位置,姓名处不得有涂改痕迹。草稿纸须在右上角填写考生信息,一律不得损毁,待考试结束随试卷一同交回。

六、 开考信号发出后,方可开始答题,考生须在规定的地方用黑色签字笔答题。

七、 考生提前交卷必须征得监考老师同意;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得喧哗,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。

八、 考试中,要严守考试纪律,不得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得夹带、偷看、抄袭他人试卷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、草稿纸或答题纸等材料。如发现有以上行为的,将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,并按学校规定处理。

九、 如有疑问要先举手,得到允许后,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、卷面缺损、污染等问题。

十、 考试结束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,等监考老师将答卷、试卷、草稿纸等收齐后,依次离开考场。

十一、 考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,应提前2天提交《缓考申请》报学院批准,否则以缺考登记。

十二、 考生如发现监考老师有不负责任或者不公正行为的,考试结束后,可直接向学院反映,学院对举报学生进行保密。

经济与管理学院

2022617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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