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学校制度
智慧安全警务处日常工作制度

为进一步规范部门工作运行和促进部门建设正规、有序,根据学校基本制度和部门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1.人员政审制度。智慧安全警务处(以下简称警务处)人员实行严格的政审制度,一般每年一次、年初进行,重要敏感时段视情增加。政审工作由警务综合科负责组织,政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背景调查、走访谈话、无犯罪记录证明、全国法院系统无执行情况等。新进人员把政审作为入职的重要环节,确保队伍纯洁。

2.勤务值班制度。警务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,保卫干部轮流值班,值班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严格执行,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整;指挥中心和校卫队同步实行24小时执勤。重大任务或敏感时段根据要求适当加强值班值守力量。各类值班执勤人员必须做到“四全要求”(集中全部精力、保证全时在位、对本班勤务全程督导、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)

3.例行会议制度。

(1)每日组织交班会,分队交班由校卫队长或分队长组织,值班干部交班由当班干部组织,内容:

①本班执勤情况 ②设施器材情况 ③查勤情况 ④上级指示 ⑤待办事项。

(2).每周组织处例会,收集讲评上周工作、安排部署本周工作。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。

4.勤务检查制度。值班干部通过网络查和实地查的方式,每日不少于2次勤务检查,其中至少一次须在夜间和实地,查岗到位、查勤见人、登记签字。检查内容包括:人员在位情况、班组履职情况、着装器材情况、通信联络情况、门禁管理情况、秩序管理情况、消控设施情况、其他安全情况等,查勤情况现场纠正并列入交班。

5.消防巡检制度。建立消防设施设备台账明细,实时更新,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巡检,对校内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、消防安全管理情况、危险品危险源情况过一遍,登记在册、挂账消耗、督促整改,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有辅助预防措施。

6.学习培训制度。鼓励和支持个人学习业务技能。每周组织不少于2次的业务技能培训,每次30-60分钟,采取请进来、走出去等灵活方式,由警务综合科根据课表组织实施,主要内容包括法规界限要求把握、队列动作基础应用、警用器材操作使用、情况处置方案演练、消防器材操作维护等,培训情况录入资料。

7.方案演练制度。对上访聚众、治安事件、抢险救援、消防安全、突发事件等情况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和不断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,根据敏感时间节点有针对性的每月至少组织演练一次。

8.隐患排查制度。每季度组织1次安全隐患排查,敏感时期和重要节假日可结合进行,邀请相关内外单位联合进行,检查情况登记入档,整改验收,并向主管领导汇报争取协调解决。

9.联席联防制度。加强同校内外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,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,争取支持配合,每季度组织1次联席联防会议,齐抓共管、共保安全,会议纪要列入资料存档。

10.警务公开制度。对学生政审、出入户籍、车辆录入等警务流程规范化,本着为方便服务师生的出发点,简化流程、热情服务、公开办理,通过窗口张贴和网站公开等方式,让办理公开、便捷、周到。

11.绩效奖惩制度。本着精神奖励为主、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,对于好人好事、重要贡献、及时预警或制止防止校内人身财产损失的事件等,应大力宣扬表彰,视情节给予一定经济奖励,挂钩评先评优。对于值班执勤期间违反岗位纪律,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,本着治病救人、教育群众的原则视情节和岗位给予30-300元经济处罚 ,仍然屡教不改者上报纳入人事处理机制。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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